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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闻

心系投资者 共同在行动
2021.05.15

 

  第三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熙菱信息和您一起,

了解注册制改革,

识别投资风险,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今天是2021年第三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熙菱信息特别推出5•15投教文章,为您解读注册制改革了解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的设立背景,倡导理性投资

随着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试点施行,给市场带来了很多深层次的变化注册制试点与核准制的差别在哪里?以及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有哪些新政要点与投资者切身相关?以下图文为大家作出全面梳理。

  变化一:发行上市条件更加精简优化 

  无论是注册制还是核准制都对企业发行上市有“硬条件”要求。这些条件在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下有所放宽。相比核准制,注册制更加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发行条件更加精简优化、更具包容性,总体上是将核准制下发行条件中可以由投资者判断事项转化为更严格、更全面深入精准的信息披露要求。

  多位投行人士表示,在注册制下,仅保留了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必要的基本资格条件和合规条件,在盈利指标等硬条件上有所放宽。同时,对红筹企业、存在不同投票权架构的企业,作出更具包容性的制度安排。

  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共有275家企业在注册制板块上市,融资3395亿元,占全部新上市企业融资额的62%,推动要素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的作用明显。

  变化二:信息披露制度更加严格

  除了上市标准更契合新经济特征、更多元化以外,注册制改革另一大亮点便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制度建设理念。通过强化发行主体的信息披露责任,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从而推进市场向透明化、法治化发展。

  注册制正在深刻改变我国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生态,在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信息披露的内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突出业务特点、突出风险因素、突出投资价值,真正提高招股书的可读性和价值导向,做到“精而实”。

  这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在符合发行条件的基础上,必须符合注册制的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中介机构则要更加注重对信息披露的核查把关。发行人、中介机构要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变化三:发行承销机制更加市场化

  注册制实行更加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新股发行价格、规模等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新股发行定价中注重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专业投研定价能力,形成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

  在此制度基础下,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得到进一步增强,股权融资规模特别是IPO融资规模明显扩大,进一步激活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变化四:中介机构责任更加强化

  在注册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进程中,要让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中介机构“看门人”的作用必须落到实处。这也意味着,监管部门在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方面会有更多的实招,紧盯心存侥幸、不认真履职尽责的中介机构。

  试点注册制以来,证监会已对11家保荐机构、20名保荐代表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监管力度明显加大。上交所累计对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执业违规行为作出监管警示决定29次;深交所已对21家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项目中的企业、中介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自律监管措施15次。

        注册制改革未来将更加强化中介机构的各项尽职调查义务和核查把关责任,对于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采取更强有力的问责。

  变化五:法律制度更加健全

  伴随着注册制改革,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证券违法违规的成本持续上升。

新证券法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在证券发行注册制、显著提升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加强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升级”制度规范。为有效防控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发挥,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近期正式施行,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大幅提高惩戒力度。信披违法罚款上限从6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欺诈发行最高刑期从5年提高到15年

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刑事惩戒的立体追责体系正在全面建立起来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科创板的设立、注册制的试点运行,中国资本市场将更好地服务于科创企业发展,更充分地让投资者享受发展红利。不断深化的制度改革,也将为中国迈向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图片来源:央视财经

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的设立背景

2019年4月3日,为进一步倡导理性投资文化,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决定将每年5月15日设立为“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在全国组织动员各方上下联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者保护活动,让投资者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通过设立“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建立起监管部门主导推动、相关部门联动、行业主动尽责、公众积极参与的投资者保护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保护的渗透力、辐射力和影响力,打造更加健康、和谐、公平的资本市场生态系统,助力构建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